近日,
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條例共29條,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氣候資源是生態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空中云水資源豐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在抗旱保苗、增雨保泉、森林防火、水庫蓄水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戴小勇介紹,通過地方立法,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依法引導規范保護和開發利用氣候資源行為,既是發揮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趨利避害雙重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完善適應氣候變
化工作體系的重要內容,對山東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紹,立法過程中堅持
問題導向,針對我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中存在的職責不清、統籌規劃不夠、不能有效滿足當地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需求等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將我省實踐中積累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律規范,并根據生態環境法典對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規定,立足條例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細化完善相關內容,實現地方立法與上位法的有效銜接。
條例明確,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的服務、指導和監督。條例規定,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應當遵循自然生態規律,堅持統籌規劃、保護優先、趨利避害、合理開發、科學利用的原則。條例完善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明確了氣候可行性論證的范圍,并規定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碳源匯狀況和氣候承載力等生態環境要素,采取
節能減排、調整能源結構、優化產業布局、鼓勵低碳生活等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充分發揮氣候資源的綜合效益,條例鼓勵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成果向社會生產和生活領域轉化,提升氣候資源服務保障能力。條例要求因地制宜確定開發項目,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建設應當綜合考慮城市氣候影響,提高城市人居環境氣候舒適度。條例還明確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應當結合氣候資源區劃,統籌考慮,科學規劃和布局大型風力發電、太陽能利用等項目,強調項目建成后的修復、恢復等工作。
省氣象局副局長李剛表示,將嚴格恪守法定職責、主動擔當作為,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范開展氣候資源探測、普查調查等工作,切實解決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同時,將持續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統籌規劃氣候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全力服務我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劉一穎)